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从11月30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领取办法:
1、考生本人领取的,凭本人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及准考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考生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准考证原件领取。
三、领取地址: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体育路5号健升大厦15楼)。
四、领取时请自备零钱(证书工本费7元)。
五、咨询电话:22995501、22995502.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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