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庆人函[2007]号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和报名时间
(一)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5月17、18日举行,考试级别和科目如下:
1、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正保会计网校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按照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的要求,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10月23至11月11日每天9时至21时,考生可登录网址,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流程图见附件)
*请考生在工作单位前加单位编码(请咨询人事部门)*。
2、网上报名确认时间:
我市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定为2007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进行。
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学院、八一农垦大学的考生到各自单位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确认;
其他单位考生由单位统一到大庆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3、确认时应携带的材料:
考生应携带:
(1)打印的报名表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一寸照片(近期、彩色、免冠)两张;
(3)二寸照片(近期、彩色、免冠)两张;
(4)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查档材料(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审核通过后,上交报名费和考务费,考生取得确认报名单经过本人签字后,报名全部过程结束。
二、报名条件
(一)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会计专业资格报名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管理部门在组织报名工作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三、考试大纲和教材
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教材发行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负责集中征订。
四、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
2008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15元。
初级资格考务费:经济法26元;初级会计实务36元。
中级资格考务费:财务管理26元;经济法26元;中级会计实务36元。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会计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做好各阶段考务工作,确保2008年度会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大庆人事局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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