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11月8日后(周六、日休息)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湖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沙分校(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4楼)签字领取中级、初级证书和档案表,并交证书工本费15元。
联系电话:5230196。
可乘4、104、105、115、123、134、150、701、703、803、901、902路公交车在涂家冲站下车。
在四县(市)报名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到四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200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