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摘自渝会考[2007]5号)
各区县(自治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7]4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08年度考试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区县(自治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正保会计网校
从2008年度考试报名开始,全国均实行网上报名工作,为确保网上报名的正常进行,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请各区县(自治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准备好报名现场软件和硬件的配置,做好应急工作的预案。
报名步骤:
1.考生请先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后,持相关证件到所属的报名点进行现场验证。
2.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审查盖章后,携带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同时按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科。
3.中级考生如2007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者,请在网上报名“填写证件、姓名信息”页面时,使用去年涂卡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使用军官证和港澳居民证的考生,请使用去年的证件号码,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如姓名和证件号码填写正确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会出现去年涂卡信息和档案号;如填写错误将不会出现去年涂卡信息和档案号,请重新返回到“填写证件、姓名信息”页面输入去年正确的证件号码,直到出现去年涂卡信息和档案号为止,不然引起考生两年成绩不能衔接而领不到会计资格证书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证书。正保会计网校
三、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印发2008年版全国会计专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8年度的考试。鉴于2007年度考试用书已经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了新编,故2008年度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教材原则上没有做大的修改。考生可通过上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的方式下载“调整勘误”的内容,也可在报名点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登记免费领取相关考试辅导教材 “调整勘误”小册子。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区县(自治县)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10月29日至11月9日,报考人员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报名。
2008年5月17、18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五、报名费的收取
2008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仍按照市物价局(渝价[2005]50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每科50元。
各区县(自治县)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六、其它
(一)异地考生到我市报名,直接在网上填写去年报名的姓名和证件号码。
(二)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63871624 63870917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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