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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2005年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三大变化

普通 来源: 2005-01-24

  近日从财政部获悉,自明年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将进行重大调整。针对读者关心的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同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年将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详解一:考试科目调整问题

  明年新的会计资格考试将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不变。调整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项目。从2005年度起,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不变,中级资格考试将按照调整后的3个科目进行。

  详解二:考试科目衔接问题

  在2005年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今年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明年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明年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今年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2006年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详解三:考试成绩管理问题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此外,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并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2005年度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原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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