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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关于200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通知

普通 来源: 2005-11-02

  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10月31日起发放200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考生请持身份证正本(如有准考证请同时携带)到市人事局专技科考试受理处领取合格证书(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地址:中山五路三号中荣大厦附楼三楼(即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注:专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8元/本。

  中山市人事局专技科
  200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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