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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克拉玛依]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

    普通 来源: 2005-10-11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05]12号),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0、21日举行,现就我2006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5年10月31目前,完成克拉玛依市2006年度考试报名和考试大纲的征订工作工作。

      2、2006年5月20、21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20日  09:00-11:30  经济法基础  0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1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3、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于2005年10月31日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本人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一楼103室对面办公室,电话:6233840),各区财政局要负责做好本区考生报名的相关工作。

      五、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考生档案转移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一份连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他证件一并审核。

      六、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报名手册每本2.50元、报名卡每人0.5元,答题卡每科目0.5元,报考初级资格每人合计共99元,报考中级资格全科每人合计共139.5元。

      二00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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