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汉财会考[2005]04号
各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省驻汉有关单位,市级有关单位:
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0日、21日举行。现就我市2006年度考试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执行。各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包括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备查。报名时应收取考生一寸免冠黑白布纹近照二张。在报名结束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各县区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我市报名工作10月17日开始至11月5日结束,具体安排是:
1、2005年10月15日前,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6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05年11月5日前,各县区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县区2006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并向市考办报送考试报名基本情况及考试用书征订情况。
3、2006年4月30日前,各县区考办统一来市考办领取本县区考生准考证,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4、2006年5月20日、21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 月 20 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 月 21 日 | ----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5、各县区在报名过程中应提醒上一年度有合格科目的中级考生,必须填写正确的档案号,否则无法进行成绩累计。
6、收费标准:考试报名费按每科40元,资料费具实收费。
7、县区考生,请在县区会计考试办办理考试报名手续,中省市单位考生,在市考办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市考办设在将坛西路汉中市财政局院内,联系电话:2522404.
二00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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