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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租房屋是否可以简易征收增值税?

    来源: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02-07
    普通

    【问题】

    M公司2020年1月1日从A公司租入不动产,该不动产建于2016年5月1日前,同月M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该不动产转租给B公司,合同期限3年。请问M公司可以简易征收增值税吗?

    【答案】

    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前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不动产,在5月1日后再转租他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M公司2020年1月1日从A公司租入不动产,不属于上述在2016年4月30日前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不动产,故不能简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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