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办理停业?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0-12-07
    普通

    【问题】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办理停业?

    【答案】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因此,只有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办理停业登记,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可以办理。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