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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上海税务 2020-11-18
    普通

    【问题】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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