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 2020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20-04-29
    普通

    问题:2020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实务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明确,此条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务课程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