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们注意:铁路电子客票来了 报销抵扣关注这些细节!
近期,铁路电子客票的推广和使用,引起广大社会热议。电子客票将原纸质车票承载的旅客运输合同、乘车、报销三个凭证功能分离,实现运输合同凭证电子化、乘车凭证无纸化、报销凭证按需提供,进一步提高旅客出行体验。
“无纸化车票乘车”时代来临,会计人的问题也来了:无纸质票,今后怎么报销?
1、 电子客票报销关注五点细节
★ 一、以普通纸制车票为报销凭证
铁路客票以普通纸制车票为报销凭证。旅客可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1日内,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含自动售取票机)打印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报销凭证与车票不同,票面无车厢席位信息,且注有“仅供报销使用”字样。
★ 二、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只能打印一次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必须在乘车之日31日内办理报销凭证,而且只能打印一次。
铁路为了方便旅客,大部分车站在出站口设置了自动取票机,用于旅客在出站时顺手取报销凭证。超过31日的,可联系铁路12306客服中心办理。
★ 三、 不慎丢失不可以补办
电子客票报销凭证作为国家税务部门认证的有价票据,不可重复办理。因此,建议旅客凭证件进站乘车,到站后根据需要打印报销凭证,务必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 四、购票信息单不是报销凭证
铁路电子客票是电子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旅客购票后铁路运输企业不再出具纸质车票。旅客有时为了方便,可通过网站打印或下载购票信息单,也可到车站指定窗口打印购票信息单。购票信息单不作为乘车凭证使用,也不是报销凭证。
★ 五、打了报销凭证,退票如何办
需要退改签的旅客,请确认好您的报销凭证是否已经打印,根据情况进行办理。
2、电子客票抵扣注意七项规定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包括铁路电子客票),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三)旅客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
(四)单位的客户、外聘专家(审计师、律师、税务师、证券公司代表),不属于纳税人的员工,其铁路电子客票,不得直接在单位抵扣。
单位支付的相应费用,需取得相应客户单位、会计所、律师所、税务所、证券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五)旅客取得乘车时间在2019年3月31日以前的电子客票,旅客所在单位不得抵扣。
(六)旅客电子客票,如非单位生产、经营、研发等出差所需,纯属个人消费、集体福利,比如职工旅游度假,不得抵扣。
(七)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属于委托原铁道部管理的专业发票,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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