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 纳税人一个年度分别在两家单位任职,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如何办理?

    来源: 安徽税务 2019-11-22
    普通

    实务

    问题:

    纳税人一个年度分别在两家单位任职,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如何办理?

    答案:

    安徽税务解答: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又到了即将开始汇算清缴的时候,你对汇算清缴了解多少?知道它的新变化吗?年终税务安排及汇算清缴高风险事项把控,带你全面掌握2019年企业所得税新税收政策,为汇算清缴前期准备打好基础,提高涉税风险的应对能力,赶快来看看吧!点击进入报名>>

    年终税务安排及汇算清缴核心高风险事项把控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