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 红字发票开具到底由哪一方提交红字信息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0-29
    普通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

    红字发票开具到底由哪一方提交红字信息表?

    答案: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文说了的几种申请红字发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微信图片_20191029192059

    我们一一来看这几种申请情况:

    1. 购买方取得专票并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肯定在购买方手上,如果不在,那可是违规的。国税发2006年156号第二十五条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这个当然很明显也在购买方手上。

    3. 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就不用说了,发票没交给购买方,交了退回来的这种都在自己手上。

    所以,可以简便记忆。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那方手上就由那方申请。

    “直达秘籍”在手,职位晋升、跳槽涨薪、漫步人生路都不是事儿!

    戳图点击实务好课——会计实操六级直达集训营>

    实务好课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