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 星期四】每日财会资讯、每日实务技巧、每日好课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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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今日财税要闻
1.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家级经开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和201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2017年度第二批7家,2018年度第一批175家。
3.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政府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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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今日实务技巧
纳税人在2019年3月份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纳税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如果在3月份申请从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4月份的税款所属期生效,二季度(4-6月份)的纳税申报在7月申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但纳税人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至2019年12月31日不得再变更纳税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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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今日好课推荐
2.成本核算>今日19点3小时连播,罗杰夫主讲《如何做好企业成本核算》非会员99元/会员免费报名实务会员,实操课任性学!3.合并报表>1元秒杀,6月3日开播,赵海立主讲《合并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技巧》非会员1元/会员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