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用人单位,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发生争议怎么办?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1-04-21
普通
【问题】
职工与用人单位,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发生争议怎么办?
【答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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