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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文书不适用电子送达?

来源: 安徽税务 2020-12-22
普通

【问题】

哪些文书不适用电子送达?

【答案】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等暂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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