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上海人社 2020-11-03
普通

【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

区别一:是否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服务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

区别二:是否期限一致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的期限可以不一致。若劳动合同期满,但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区别三:是否支付违约金
只签订劳动合同未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按规定提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若约定服务期且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