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共交通服务具体范围?
答: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属于上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范围,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公交公司提供公交客运、班车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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