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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有销无进”“有进无销”?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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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有销无进,还是有进无销,如果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那么在被税务检查时,说明自己的切实情况即可。但如果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那就有偷漏税的嫌疑了。

因此,纳税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遵守法律法规

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联次等开具发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内容等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资料。

2、合理选择供应商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应该尽量选择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避免从没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果必须从没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应该要求其提供其他合规凭证,如收据、合同等。

3、及时索要发票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应该及时向供应商索要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合规凭证,并保存好相关的原始凭证。如果供应商拒绝或延迟开具发票,应该及时向税务局举报。

4、合理安排业务流程

纳税人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业务流程,避免出现有销无进或有进无销的情况。例如,如果是从事建筑安装服务,在施工阶段提供时,适用9%或11%(取决于建筑物类型)的增值税率;而在竣工验收后提供时,则适用3%或5%(取决于纳税人身份)的征收率。因此,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竣工验收后才收取服务费,以便享受较低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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