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 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 定州税务 2023-07-24
    普通

    【问题】

    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回答】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税收政策

    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程序怎样规定?

    自有仓储设施占地8000平方米存储钢材,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