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评估时如何进行现场调查?
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是否需要企业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企业价值评估要不要进行现场调查?企业价值评估要不要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信息进行核查验证?您接着往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五条: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作为评估的依据。
资产评估基本程序应当包括:明确业务基本事项;签订业务委托合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整理归集评估档案。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删减资产评估基本程序。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依法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和其他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
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检查记录或文件、实地调查、查询和函证、分析、计算、复核等。
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核查和验证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分析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程度,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果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资产评估机构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尽可能获取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企业的审计报告,无论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都应当根据所采用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要求对其进行必要的分析和专业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人员的责任。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应当对所采用的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及负债账面价值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分析和专业判断;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应当对所采用的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企业财务指标的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和专业判断。
学习更多财会专业知识欢迎加入实务畅学卡,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