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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第三方平台会员费收入应如何做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08
普通

电商企业因为其核算主体的特殊性,会涉及到利用第三方支付的形式,那么第三方平台的会员费收入该如何做账呢?

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只为取得会员资格(如高尔夫入会资格)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会员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

2、取得会员资格,享受后期商品或服务优惠 (如京东年卡或半年卡)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按年或半年分期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会员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

【关注】

1、取得会员资格,不享受后期的商品或服务优惠或免费

2、收取会员费时确认收入并交纳增值税6%或3%

3、取得会员资格并享受后期商品和服务优惠或免费

4、收取会员费时做预收款,按期分摊确认服务6%或3%,可以开电子发票

【相关政策】

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8】875号

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财税〔2016〕36号)附件1所附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各类组织收取的会费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会员权征收增值税

会员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况

(财税〔2016〕68号)第五条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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