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20年工商年报填写申报指导
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工商年报这么重要你还不知道怎么填?一起来学习吧。
一、年报范围
按规定,依法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各类企业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 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依法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的网上平台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年报时间
各类市场主体须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三、即时信息公示的范围及时间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特殊政策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的文件精神,凡于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含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五、报送网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2、填写疫苗生产许可证
该部分填报内容属于2019年度年报新增内容。只有已在药品监管部门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企业填报此内容,填报年报时系统自动关联出相关许可证信息。
3、填写充装单位许可证
该部分填报内容属于2019年度年报新增内容。只有已在特种设备部门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企业填报此内容,填报年报时系统自动关联出相关许可证信息。
4、资产状况信息
企业资产状况信息,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的数据;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集团公司请按照母公司报表填报数据,不要使用合并报表数据。
资产总额应该等于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
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5、纳税总额
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实缴:当年实际缴纳的税金;
增值税为“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发生额;
其余税种一般为应交税费的借方发生额;
各种费名义上是一 种专项资金,但实质上具有税的性;
不要忽略小税种,车船税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
6、填写社保信息
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负担部分和本人负担部分,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
7、提交并公示填报完毕进入预览页面。
用户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印”; 需仔细核对填报信息,需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点击打印即可打印,无需打印点击关闭。 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本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未完成。
点击提交并公示,点击确认,进入提示成功页面。 点击打印结果告知书,页面会展示打印结果告知书。
工商年报正在报送中,你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填写吗?还在为表中的数据感到头疼吗?网校推出课程—2020年工商年报填写申报指导,带你轻松申报!点击报名>>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