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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用直接成本法核算成本对象怎么写分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5-19
普通

直接成本法,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的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但是在核算时可能会出现分不清成本对象的情况,所以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进行核算做账。

一、能分清成本对象 

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成本对象

       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对象

       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成本对象

       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费-××成本对象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附件】

1.合同协议复印件

2.审批单

3.发票

4.银行付款回单

二、不能分清成本对象(归集) 

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待分摊成本

       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待分摊成本

       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待分摊成本

       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费——待分摊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附件】

1.合同协议复印件

2.审批单

3.发票

4.银行付款回单

三、分摊 

借:开发成本——××成本对象——前期工程费

       开发成本——××成本对象——建筑安装工程费

       开发成本——××成本对象——基础设施费

       开发成本——××成本对象——公共配套费

贷:开发成本——待分摊成本——前期工程费

       开发成本-——待分摊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

       开发成本——待分摊成本——基础设施费

       开发成本——待分摊成本——公共配套费 

【附件】

成本分摊计算表

直接成本法示例

天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一期开发,其中在东区规划修建纯住宅小区,西区规划修建集中商业。8月,支付东区住宅总体规划设计费106万元,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21.2万元,支付西区商业楼危房补偿鉴定费3.18万元。

进项税额=(106+21.2+3.18)÷(1+6%)×6%=7.38

借:开发成本——住宅——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费 100万元

                      ——住宅——前期工程费——报批报建费  20万元

                      ——商业楼——前期工程费——其他    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38万元

贷:银行存款                   130.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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