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企业有多个项目预售,预缴税款能否互相抵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8-13
普通

【问题】

企业有多个项目预售,预缴税款能否互相抵减?

【答案】

是否能够相互抵减,目前存有争议一种观点可以互相抵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中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并没有明确是抵减该项目的预缴 税款,那么抵减全公司的预缴税款也是没在问题的。 一种观点不可以互相抵减: 《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督促落实领导 小组办公室编)一书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增值 税政策的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计算应纳税款, 并可扣除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

热点问题!印花税需要零申报吗?

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