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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提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21-07-29
普通

【问题】

该如何提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

【答案】

税源信息是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和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纳税人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提供税源信息。纳税人仅就发生纳税义务的税种填报对应的税源明细表。

每个税种的税源明细表根据该税种的税制特点设计。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例如,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季缴纳,某企业8月15日购入厂房,假设当季申报期为9月1日至9月15日,则企业可在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间的任意时刻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然后申报,只要厂房不发生转让、损毁等变化情况,就可以一直使用该税源信息。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信息,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例如,某铁矿企业分别在8月5日、10日、15日销售应税铁矿并取得价款,则可当天立即填写资源税税源信息,也可以在申报期结束前,一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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