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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红字信息确认单开具错误如何撤销?

    来源: 湖北税务 2024-02-20
    普通

    【问题】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红字信息确认单开具错误如何撤销?

    【回答】

    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发票业务功能菜单选择【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

    ① 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通过选择购/销方状态、确认单状态、对方纳税人名称、开票日期等范围查询进行中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② 选择需要确认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点击【查看】,即可看到红冲发票的详细信息,点击【撤销】可以撤销错误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③ 注意事项:撤销具体规则参考如下:

    (1)无需确认的情况。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允许销方撤回;

    (2)对方尚未确认的情况。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认前,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

    (3)对方已确认的情况。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认单;

    (4)红字发票已开具的情况。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5)异常凭证的情况。发起红字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前,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凭证的,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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