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 留抵退税额在城建税计税依据中该如何扣除?

    来源: 上海税务 2023-10-16
    普通

    【问题】

    留抵退税额在城建税计税依据中该如何扣除呢?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的规定,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一文了解三种情形下包装物的涉税处理

    印花税减半征收!财会人必看!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