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来源: 安徽税务 2023-07-05
    普通

    【问题】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回答】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8号) 

    ■ 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 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个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点击了解详情>>

    更多推荐:

    【收藏】如何查验发票的真伪?

    如何判断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