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来源: 天津税务 2023-06-09
普通
01

问:缴费人现在是否可以继续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答: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的规定:“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02

问:缴费人现在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

答: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的规定:“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3

问:企业30人以下,符合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但仍然有残保金申报表,免征也需要申报吗?

答:正常申报,正常填写数据,符合条件数据会反映在减免费额栏,应缴费额为零。

请注意

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税收政策

数电票和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主要区别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如何划分?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