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公司真的不一样!
很多财务人员经常提起个人独资企业,独资企业,个人独资公司,独资公司,一人公司,自然人独资,个独企业等,但是好多人对这些概念分不清楚,经常会出现不加区别的混用,甚至用错的情况。
今天就跟大家一次性说清楚这些概念,同时解释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公司到底有哪些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公司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也称为独资企业,或简称为个独,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拥有的营利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个人独资公司:一般是指一人有限公司中的自然人独资公司,也称自然人独资,个人独资公司。需要说明的是独资公司(即一人公司)是指由一个股东投资的公司,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由法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称为法人独资公司,因此独资公司(一人公司)不一定是自然人独资公司,而自然人独资公司一定是独资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公司的区别
组织名称
(1)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不得使用公司、合伙企业字样。一般可以用场、厂、店、中心、工作部、工作室等,比如阳光家具厂,张三艺术工作室。
(2)个人独资公司的名称应为“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性质
(1)个人独资企业法律性质上属于非法人性质的企业。
(2)个人独资公司法律性质上属于法人性质的企业。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企业的概念,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都是企业。个体户不是企业,因为个体在法律上一般不认为是经济组织,而认为是个人。
责任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有一个自然人,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自然人出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比如张三家具厂在销售家具过程中对客户造成重大人身侵权,法院判令赔付200万元,而家具厂资产共计80万元,此时张三个人客户负有赔付义务。
个人独资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是一个自然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的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出资额(认缴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张三投资一家经营家具生产销售的个人独资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实缴出资100万元,经营过程中对客户造成侵权,法院判令赔付客户200万元,此时由公司承担赔付责任,股东张三无需额外承担赔付责任,比如公司共计可赔付资产为150万元,则公司最多赔付对方150万元,无需股东个人额外赔付剩下的50万。
适用法律
个人独资企业主要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
个人独资公司主要适用于《公司法》的规定。
税收征管
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者缴纳经营所得税目的个人所得税,从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分回的利润不再缴纳分红税目下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不缴纳经营所得税目的个人所得税,从公司取得分红缴纳分红税目的个人所得税。
相关特点总结如下表:
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老师原创文章
转载请注明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