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当年度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呢?
来源: 厦门税务
2021-09-03
普通
【问题】
如何计算当年度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呢?
【答案】
根据《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厦府[2006]126号)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总数0.8%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那么,在实际申报缴纳中,可以使用以下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应缴费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8% -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社平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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