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外购免税产品无偿赠送,是否属于视同销售?

来源: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1-07-12
普通

【问题】

外购免税产品无偿赠送,是否属于视同销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吗?

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实务畅学卡会员,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