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在哪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来源: 海南税务 2021-06-01
普通

【问题】

纳税人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在哪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答案】

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实务畅学卡会员,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