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个税年度汇算政策有新变化,变化对照表来看一下!

来源: 深圳税务 2021-05-15
普通

听说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有了新变化,这可该从何学起?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变化全梳理请看下文!

一、新增“首违不罚”制度 

个税年度汇算政策有新变化,变化对照表来看一下!

二、新增关联制度 

个税年度汇算政策有新变化,变化对照表来看一下!

三、调整代办年度汇算的确认方式 

扩充了电子方式,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强调确认在先。

个税年度汇算政策有新变化,变化对照表来看一下!

四、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连续性劳务报酬,视同有任职受雇单位

按照累计预扣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为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这部分纳税人需向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个税年度汇算政策有新变化,变化对照表来看一下!

五、新增了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

对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新增了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受理申报机关的规定。

个税年度汇算政策有新变化,变化对照表来看一下!

举个例子

�我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佛山市,经常居住地为深圳市罗湖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2020年从北京市海淀1区某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单位分别取得劳务报酬10万元和5万元,全年没有其他综合所得,我该如何进行汇算清缴呢?

★因您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是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根据新政策,您可以在佛山市税务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之间,选择一处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想要一边学习财税实操技巧,一边免费拿奖品?就来正保会计网校《2021初级会计7天实操学习计划》!限时1分钱!学习打卡领奖品!先到先得~戳一下,轻松学<<

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限时拿大奖,领取学习资料,资深老师在线为您解答~

先进群领奖品

《2021初级会计7天实操学习计划》限时1分钱!进群拿奖品!

推荐阅读:

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还需要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不是既要报送A表, 又要报送问答表?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