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劳务合同签订要点和账务处理,案例解析!
建筑企业劳务合同的签订要点是什么?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合同签订要点】
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或者专业分包方与劳务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时:
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或者专业分包方与劳务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专门有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该条款必须明确以下几条:
第一、用工单位(专用分包人和劳务公司)的农民工工资实行建筑总承包方代发制度。
第二、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在建筑工地所在地建委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户行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负责将工资卡发放至农民工本人手中。
第三、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指定的劳资专管员负责每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将“农民工工时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表”交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负责人审核无误并签字后,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支付银行卡。
【经典实战案例】
北京天健建筑公司总承包方与天津光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1000万元,工程所在地和项目名称为:天津市津南区国家会展中心B区。该建筑公司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940万元,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1000万元发票(含增值税),假定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均采用一般计税方式。
则劳务合同的签订要点有哪些?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合同签订要点
一是在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办法”条款中明确“注明建筑企业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
二是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发票开具”条款中约定: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劳务发票时必须在发票“备注栏”中写明两点:
(1)北京天健建筑公司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940万元。
(2)天津市津南区国家会展中心B区。
【案例解析】
(1)北京天健建筑公司总承包方的会计核算: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成本 917.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82.57
贷:银行存款——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农民工工资 940
银行存款——支付分包方部分劳务款或工程进度款 60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2.5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82.57
(2)天津光明劳务公司的会计核算
借:银行存款 60
应付职工薪酬——通过总包代付农民工工资 940
贷:合同结算 917.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2.57
建筑施工企业有劳务派遣、农民工、兼职临时工等用工形式多样灵活,那么社保入税后建筑企业的用工是否需要调整呢?各类用工模式有何优缺点,哪类更适合建筑施工企业,运营模式是否应该改变呢?网校为您解答!快来加入建筑施工企业各用工模式的涉税风险与成本管控课程<<查看详情
欢迎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免费观看建筑施工企业各用工模式的涉税风险与成本管控课程,解锁更多课程<<查看详情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