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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什么?

    来源: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1-04-22
    普通

    【问题】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什么?

    【答案】

    一、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二、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使用新申报表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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