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人会语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5-01-13
普通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明确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于理解整个流程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人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些主体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并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法律救济。
例如,一家企业在税务检查后被要求补缴高额税款,如果企业认为税务机关的决定有误或不合理,就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更高一级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同样,个人也可以因交通违章处罚、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提起复议。

被申请人及其职责

被申请人则是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当申请人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时,该行为的执行机关即为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配合复议机关进行审查。
例如,某市环保局对一家化工厂作出了停产整顿的决定,如果该工厂对此决定不服并提起行政复议,则市环保局就是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具体的事实依据,以证明其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常见问题

在医疗行业中,医生是否可以作为申请人对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

答:可以。如果医生认为卫生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如吊销执业证书)不公正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权作为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要求上级卫生部门重新审查。

建筑公司在面对城市规划局的违规建设处罚时,如何确定自己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

答: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公司作为受罚方,应被视为申请人。它可以通过行政复议途径挑战城市规划局的处罚决定,而城市规划局则为被申请人,需提供处罚依据。

教育机构能否针对教育主管部门的办学资质撤销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答:可以。教育机构若认为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办学资质的行为不当,可作为申请人向更高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评估其办学资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