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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收入应计入12万年所得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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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六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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