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 一般纳税人转租 营改增前租入的办公楼是否可以简易征收

    来源: 厦门国税 2016-12-23
    普通

    问题:一般纳税人转租营改增前租入的办公楼是否可以简易征收?

    答案: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二条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转租”属于不动产取得的一种方式,因此,若一般纳税人转租的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承租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关链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泥鳅
    2205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