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税务稽查
  • 什么是“对开发票”行为?五个税务风险要注意!

    来源: 郝老师说会计 2023-09-21
    普通

    一、对开发票

    对开发票,指的是销售出去的货物由于各种原因发生了销售退回,本来按照规定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嫌麻烦,让购货企业开具一份正数的销售发票给原来的销售方,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了。

    以上做法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

    二、五个风险要注意

    风险一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有规定,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因此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二

    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风险三

    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

    风险四

    “对开发票”还会让企业多缴纳印花税而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五

    虚增了销售收入,导致多扣除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福利费等,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三、税务提示

    1、依法合规开具发票,是目前仍重视“以票控税”时代财务人员必须重视的会计基础工作。

    2、做好账、开好票、报好税,你好、我好、她也好。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来了,建议收藏打印!

    零基础小白什么时候学习实操呢?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