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2、优惠内容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3、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4、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专业问答
退休返聘人员怎么交个税?税局回复了!
111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