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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不看!4张个人所得税申报表7月起“变脸”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15-05-08
    普通

    为规范纳税申报,维护纳税人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和有关规定,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附件7、附件8和附件9同时废止。

    附件: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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