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的常见税收问题解答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15-03-17
普通
问:购房人办理退房能否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问:退休返聘人员,年所得12万元是否包含从社保部门领取的退休工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七条第7点规定: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含以下所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从社保部门领取的退休工资不计入年所得12万元。
问:纳税人当月没有应纳税款需要办理纳税申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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