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 税法规定的8种视同销售情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2
    普通

    ①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