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 不能提供正式发票 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4-12-12
普通
问题: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个人不能提供正式发票,企业能否根据其收据入账,记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解析:
企业向个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取得的收据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适当凭据,因此所发生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要缴纳的税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同时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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