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目前有最长或最短摊销期限的规定吗?
问:长期待摊费用目前有最长或最短摊销期限的规定吗?
答:最短不得短于一年。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承租方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对该资产的使用权,因而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对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核算原理和方法均一致。
3.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①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②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大修理支出,在发生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1473该支出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销,借记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500万一定要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是的,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超过500万一定要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纳税人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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