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元+
只有这10种情况可以不用缴社保
一、返聘退休人员
返聘退休人员,公司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实习生
很多学校在学生即将毕业的最后半年,会让学生自行找单位实习,有些企业由于工作性质等原因,常招些尚未毕业的实习生。那么,聘用实习生,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
只有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一定年龄的劳动者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确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质来确定。
只要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且未到退休年龄,而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归属关系”,双方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未签,劳动者也受到劳动法保护。
实习生虽年满16周岁,但与第三方学校存在“归属关系”,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
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承包商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监管,时常派出几名管理人员,如技术总监、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而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分包商承担,同时,分包商也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此类派遣人员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四、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
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五、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六、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由工作单位办理,与兼职公司无关,无需缴纳社保。
七、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与自有员工一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方交,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此部分人员缴纳。
八、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户,员工工资转为个体户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九、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薪,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平均工作时长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十、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人员。主要有以下3种:
●自营劳动者;
●家庭帮工;
●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社保对于广大市民非常重要,对于员工来说,按规定缴纳社保是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而言,合理缴纳社保,依法承担用人单位义务,不仅是为员工负责,更是对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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